我國正處在社會經濟的重大轉型之中,如何處理好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是我國轉型時期的重大挑戰。正如省委書記汪洋在廣東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報告中所說的,政府與社會關系是事關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這一全局的重大關系之一。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要處理好政府與社會的關系,首先對政府和社會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的角色與作用進行清楚的定位,把政府做小、做強,把社會做大、做好。其次是建立起政府與社會的良性互動關系,達至政府與社會組織的合作共治。
政府的主要角色是在社會領域,最主要的職能是通過制定和實施社會政策,增進社會公平正義和團結融合
要處理好政府與社會的關系,首先要對政府在市場經濟中的角色和作用有清楚定位。眾所周知,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政府全面介入社會及經濟活動,包攬經濟和社會事務,在這種格局下,政府權力空前膨脹,社會力量和社會組織全面萎縮,政府完全感受不到來自社會的壓力,甚至可以說沒有社會的存在。這樣的政府與社會關系在一定程度上適應了計劃經濟體制的需要,但導致了政府與社會關系的失衡,嚴重窒息了社會的活力和創造力,不利于社會發展和社會進步。
改革開放以來,為了發展市場經濟,政府不斷嘗試轉變職能,調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但是“大政府、小社會”的格局沒有得到根本改變,政府越位、缺位的現象比比皆是。造成這個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對自己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角色缺乏清晰認識,不知道政府究竟應該干什么。
發達市場經濟體的經驗告訴我們,市場經濟社會的政府不是全能的,它不能壟斷經濟活動,也不能包攬社會事務。政府的主要角色不是在經濟領域,不是參與市場活動,不是參與財富創造,而是在社會領域,是在社會群體中合理分配市場創造的財富,讓所有社會群體都能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干預社會風險與危機,滿足社會需要,提升公眾福祉。簡言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最主要的職能是通過制定和實施社會政策,減少市場力量為人民帶來的負面后果,增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社會團結和社會融合。
政府要放棄“大有為”的觀念,“還權于民”、“還政于社”,構建“小政府”、“強政府”
現代市場經濟面臨著復雜的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發展中的中國市場經濟更是如此。當下的中國,不僅面對諸如失業、貧困、人口老化、環境污染、能源危機等各國共同面臨的社會問題,而且還存在諸如貧富差距、城鄉差距、地區差距、收入不公、征地拆遷、官員腐敗等突出問題。面對上述突出的問題以及人民多樣化的需要,僅靠政府履行社會職能“心有余而力不足”,“政府失靈”不可避免。西方市場經濟的成功經驗表明,要應對復雜的社會問題和多樣化的社會需要,政府必須不斷轉變職能,向社會放權,改變原來“大政府、小社會”的關系格局,把一些自己不想做、不能做或做不好的事情,交給社會去做,構建“小政府、大社會”的新格局。
為此,政府必須首先改變治理理念。首先,政府要樹立“還權于民”、“還政于社”的觀念。政府必須認識到,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公共事務管理不是政府的特權,政府要牢固樹立“政府搭臺,社會唱戲”的思想,把自己定義為服務者。其次,政府放棄“大有為”的觀念,積極縮小職能范圍。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的歸市場,社會的歸社會。政府不可能包辦一切社會事務和經濟活動,只能承擔提供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等有限職能。縮小政府職能并不意味著削弱政府的權威和能力,而是要做到該管的管好,不該管的及時轉交給社會、轉交給市場。也就是說,要做“小而能”的政府,也就是“小政府”、“強政府”。再次,改變管理方法。市場經濟規則要求政府的行為受法律的約束和控制。這就要求政府嚴格按法律程序辦事,對社會的違法行為要及時給予法律制裁,保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維護公民的平等權利。
推動社會管理創新,發展“大社會”,建設“好社會”
要做到“小政府”、“強政府”,還必須推動社會管理創新,發展“大社會”,建設“好社會”。首先,要把工青婦等群團組織打造成為樞紐型社會組織,使它們成為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的重要主體。要積極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在這一方面,廣東近年來已進行了有效的探索,降低了社會組織的登記門檻,推動了社會組織的去行政化和去壟斷化。其次,要進一步增強社會組織的自治性。市場經濟體制下,各種社會組織不是附屬于政府的準政府組織,而應該是獨立于政府行政控制之外的社會主體。這些社會組織將承擔起社會治理的責任,與政府既相互合作,又相互制衡。
所以政府首先必須確立與社會的良性互動體系,也就是建立制度化的溝通、協商和互動機制,保證社會各階層與政府的信息交流通暢;建立完善的社會流動制度,實現公民在求職、遷徙等方面的自由流動。
處于市場經濟下的當今中國,構建“小政府、大社會”的關系格局,從而實現政府與社會的共同治理,是實現政府社會職能,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必由之路。政府要不斷采取措施,鼓勵公民社會自治,進行社會管理創新,努力構建與社會良性互動的伙伴關系,二者通過溝通、協商與合作,共同應對新的挑戰,共同治理中國的公共問題,最終達到善治的目標。
作者系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